申請登記為選民
下列指引有助你填寫本申請表,請細心閱讀:
填寫申請所需時間
初次使用者約需5至10分鐘便可完成此項申請。
申請資格
有關登記成為地方選區選民、功能界別選民、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投票人的申請資格,請瀏覽選舉事務處網頁 http://www.reo.gov.hk/ch/voter/application.htm
遞交申請限期
在有區議會選舉舉行的年份(即區議會選舉年),正式選民登記冊會於9月發表。 至於其他非區議會選舉年的年份,正式選民登記冊則會於該年的7月發表。因此,有關申請截止日期如下:

申請登記成為選民
區議會選舉年: 7月16日
非區議會選舉年: 5月16日

已登記選民更改住址或其他個人資料
區議會選舉年: 8月29日
非區議會選舉年: 6月29日

截止日期以選舉事務處接獲表格之日期為準。 在上述截止日期後所收到的申請,本處會在編製下年度的登記冊時處理。

如你在遞交表格十四天後,仍未收到選舉事務處的通知,你可致電該處查詢熱線2891 1001,查詢有關申請的進展。
個人資料收集聲明
資料用途

你在此表格內填報的個人及其他有關的資料,會供選舉事務處作選民登記及與選舉有關的用途。 在此表格提供個人及其他有關的資料純屬自願。然而,你如果沒有提供足夠和正確的資料, 本處可能無法處理你登記為選民的申請。

如果選舉登記主任決定你有資格登記為選民, 你在此表格提供的姓名及住址會列入選民登記冊,供市民查閱。

資料轉介

如有需要,本處可能會把你提供的資料提供給其他部門/組織/人士, 按有關條例及/或附屬法例作選民登記、選舉及所有相關的用途。

索閱個人資料

根據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(第486章)內所載的條款,你有權要求索閱及修訂所提供的個人和其他有關的資料。 該等要求應以書面向選舉登記主任(地址:香港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)提出。